合肥肥东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导语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市教育局“六个杜绝”和县教体局“八个不得”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三)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县教体局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教体局备案实行。

  三、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相关招生安排见附件2。

  2.招生方式。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线下方式招生。2025年实现网上报名系统全县推广使用。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3。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民办学校时间安排见附件2。

  2.招生方式。民办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4。

  (三)肥东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设在撮镇中学)招生。

  1.招生时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

  2.招生方式。实行线下报名方式招生。

  3.招生项目。田径 乒乓球 篮球 足球 体育舞蹈

  4.招生计划。每项目各50人。

  5.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肥东县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各有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3〕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情况,以及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意见,民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近几年招生情况等实际,现将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招生学校

2023年招生计划

备注

1

志成学校

小学90

初中50(含直升生)


2

尚真花园小学

小学90


3

为民学校

小学45

初中50(含直升生)


4

金龙文武学校

小学45


5

尚真实验中学

初中200


6

义和尚真学校

初中100


7

圣泉中学

初中600


8

锦弘中学

初中500


9

凯悦中学

初中50


合 计

小学270

初中1550


  附件2

  肥东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6月20日前

公布招生方案(含学区划分方案)

6月25日-7月4日

6月25-27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6月28-29日,民办学校线下资格审核(须提前网上预约);

7月3日-7月4日,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摇号)。

7月5-10日

公办学校一年级入学报名。

7月12-17日

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报名。

7月20日

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补报名。

7月23-26日

公办学校随迁子女报名;

7月29日

公办学校随迁子女补报名。

8月10日前

公办学校发布录取结果

9月30日前

将所有新生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新生学籍申报和审批;上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说明: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时间与市区相同。

  附件3

  肥东县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材料主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 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 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5.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烈士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 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2. 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会同民政部门,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3.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听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在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我县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教中心就读。

  4.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居住在我县的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分别由县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5. 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我县的,其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

  四、入学程序

  (一)持我县户籍、房产、学籍、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或通过小学毕业学校集体报名。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

  五、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指导公办学校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严格规范招生。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范围招生,学区划分调整要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招生宣传。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

  附件4

  肥东县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我县范围内招生,第一次招生计划未满的可组织一次在县域范围内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具体招生学校名单见附件4-1。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范围。

  2. 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

  3. 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 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 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肥东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 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 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申报同一所学校的双胞胎学生父母可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双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县教体局确定报属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对我县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体局制定报属地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县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补录;报经县教体局同意后,可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其中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与补录,民办学校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县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办法。县教体局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明确购买学位学校。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购买学位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摇号录取、购买学位等政策和亮点做法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县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附件:4-1.肥东县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

  4-2.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

  附件4-1

  肥东县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学制

校址所在地

可招生学段

招生范围

备注

1

肥东金龙文武学校

小学

肥东县

小学

肥东县

县管学校

2

肥东尚真花园小学

小学

肥东县

小学

肥东县

县管学校

3

肥东志成学校

九年一贯制

肥东县

小学、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4

肥东为民学校

九年一贯制

肥东县

小学、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5

肥东尚真实验中学

初级中学

肥东县

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6

肥东圣泉中学

完全中学

肥东县

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7

肥东锦弘中学

完全中学

肥东县

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8

肥东凯悦中学

完全中学

肥东县

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9

肥东义和尚真学校

完全中学

肥东县

初中

肥东县

县管学校

  注:具体招生信息请咨询县教体局和招生学校。

  附件4-2

  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

  一、特定军人子女

  范围:(一)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三)获得勋章、荣誉称号、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四)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依据:《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

  二、特定公安民警子女

  范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三、特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范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

  四、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范围: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

  五、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范围:符合相关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

  依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烈士子女入学。

  范围:烈士子女。

  依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5

  肥东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举报电话

序号

学 校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1

实验小学

62536111

62536111

2

店埠学区中心学校

67711479

67711055

3

白衣小学

67712679

67712679

4

城关小学

67221732

67711520

5

虎山路小学

67718536

67718536

6

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67702015

67702007

7

东城实验小学

13856966879

13956027336

8

新安江路小学

67704677

67704919

9

古河路小学

67705157

67705157

10

浍水路小学

67706010

67706002

11

宝翠园小学

18955190879

62532776

12

合师附小肥东分校

67667611

67667818

13

长临河学校

67396294

13865910256

14

撮镇学区中心学校

62511920

62510321

15

众兴学区中心学校

67621003

67621003

16

梁园学区中心学校

67286244

67286244

17

西山驿学校

15956992517

67654456

18

包公学校

13721049029

67431829

19

张集学校

13856034238

67261941

20

白龙学校

13515603400

15055191158

21

元疃学校

67953737

67953737

22

古城学校

13956094181

13956094181

23

杨塘学校

67531446

67531446

24

马湖学校

18256069791

67571394

25

陈集学校

13855143397

13855143397

26

八斗学校

13866666278

67886181

27

杨店学校

13866759216

19966176248

28

响导学校

15055197586

67801620

29

石油学校

13856915606

19955144176

30

龙塘学校

13966650955

15905652955

31

石塘学校

67451135

67456110

32

桥头集学校

15375412920

15955168298

33

牌坊学校

13956038668

15357951220

34

特教学校

67718040

67718040

35

肥东三中

67706710

67711640

36

肥东四中

67221617

19315273189

37

肥东六中

62532601

62531587

38

龙泉路初级中学

67700591

67711543

39

安师大肥东附校

67700671

67700667

40

安师大肥东附中

17352986071

14790434107

41

45中宝翠园分校

13856036094

62532772

42

48中肥东分校

62511902

62512022

43

城关中学

67711553

67704989

44

撮镇中学

67361214

67361381

45

众兴中学

67621116

67621116

46

梁园中学

15715609885

67286210

47

金龙文武学校

67739886

67739886

48

尚真花园小学

13515664669

18919649976

49

为民学校

67703856

67703856

50

志成学校

67643115

67643833

51

圣泉中学

67614111

67614000

52

锦弘中学

67708526

67752866

53

凯悦中学

67709091

67709090

54

尚真实验中学

67701222

67701222

55

义和尚真中学

67602222

6760222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入学】获取最新合肥中小学报名入口(公办+民办)、操作流程、入学政策、学校名单、咨询电话、学区划分、入学进程时间安排、摇号录取结果。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