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临时携带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域的如何处理?

导语 无论是《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还是《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均规定,每户仅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禁养犬。禁止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

  合肥临时携带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域的如何处理?

  答:禁止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携带非禁养但未在本市登记的犬只进入本市重点管理区域的,应当持有犬只免疫证明;连续逗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重点管理区域:

  瑶海区:辖区范围内;

  庐阳区:辖区范围内(三十岗乡除外);

  蜀山区辖区范围内(小庙镇仅限于小庙社区、拐岗社区);

  包河区:辖区范围内;

  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高刘街道仅限于高刘社区、长岗社区);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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