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蚌埠元旦春节疫情防控的通告

导语 倡导市民在蚌过节,非必要不离蚌、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强化人员出行管理。倡导市民在蚌过节,非必要不离蚌、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确需前往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蚌后,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强化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蚌埠市民,为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更好保护自己和家人,倡导尽量留在当地过节,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问候家人。确需返蚌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省外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蚌后立即向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我市已在高铁蚌埠南站、蚌埠火车站等交通部位设置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请主动配合开展采样。

  (三)强化重点人员管控。疫情发生地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未满14天、未向所在单位报备且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和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来(返)蚌。疫情发生地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满14天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蚌,确需来(返)蚌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或单位报告,抵达目的地后配合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四)强化留蚌人员服务保障。倡导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在蚌过节,尽量不出省境。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留蚌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物资供应保障,丰富节日文化生活,合理安排调休,做到“知冷暖、有温度”,确保留蚌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两节”。

  二、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以及培训、会议、年会、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向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倡导市民减少家庭聚会,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六)强化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全市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特别是麻将馆、棋牌室、KTV等密闭空间场所,严格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最多不超过最大容纳量的50%。酒店、宾馆要对入住人员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有外省旅居史的建议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核酸检测报告单的外省来(返)蚌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七)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商超、农贸市场、交通场站、交通工具、宾馆、酒店、餐馆、学校、建筑工地、民政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密闭公共场所设置流动监督员,监督、劝导人员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遵守防控措施。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八)压实社区(村)疫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三级包保”“五包一”责任制,落实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摸清底数,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提前对疫情发生地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两节”期间有来(返)蚌意愿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减少人员流动。

  (九)强化各单位(场所)主体责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设立疫情防控管理员,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主动加强员工健康状况排查,提醒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十)强化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市民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防护意识,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应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在就诊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相关接触史。符合条件仍未接种、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主动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筑牢人群免疫屏障。欢迎广大市民监督疫情防控工作,如发现有未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密闭公共场所,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不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措施的人员和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可能造成疫情扩散传播隐患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各县区疫情防控监督咨询电话反映,各县区疫情防控机构将对反映问题做到“逢报必查”。

  以上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施行。

  市县区疫防办和疾控机构咨询热线:

  市疾控中心:0552—12320

  龙子湖区:0552—3040263

  蚌山区:0552—2077294

  禹会区:0552—4017820

  淮上区:0552—2829436

  市高新区:0552—4090815,4090873(夜间)

  市经开区:0552—3119308

  怀远县:0552—8011421

  五河县:0552—5055162

  固镇县:0552—2112299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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