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导语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8月31日8时起,调整有关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8月31日8时起,调整有关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三、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可凭健康码绿码,在县域范围内(中高风险区除外)有序流动,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非必要不离开怀宁,确需离开怀宁的,凭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四、坚持非必要不来怀,来怀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行分类管控。

  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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