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天长市发布返乡报备+落地检+核酸要求

导语 省外来(返)天人员、涉疫地区来(返)天人员,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各交通入口查验点或交通场站时,立即完成“落地检”。

  主动报备

  省外来(返)天人员、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入境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返)天人员,特别是有连云港市、登封市武术学校及登封市行程轨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青海省,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湖南省株洲市、常德市、湘西州,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巴中市、凉山州,江西省九江市、萍乡市,山西省太原市、忻州市、晋中市、朔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甘肃省,河北省,山东省济南市、菏泽市、济宁市、临沂市,云南省红河州、曲靖市、昆明市,安徽省淮北市、宿州市,河南省,黑龙江省绥化市、哈尔滨市、伊春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天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等各项措施。

  落地即检

  省外来(返)天人员、涉疫地区来(返)天人员,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各交通入口查验点或交通场站时,立即完成“落地检”;未经过交通查验点或交通场站的,要在抵天后6小时内,到采样小屋或医疗机构完成“落地检”。省外来(返)天人员完成“落地检”后,再进行3天3检(间隔大于24小时),结果出来前,不得出入校园、住院病区、工厂车间、项目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进入浴室、电影院、网吧、歌舞厅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规范落实“重点检”,各类重点人群要自觉按照规定频次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持续开展“户周检”,全市每户家庭每周1名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主动进行至少一次核酸检测。主动参加“重点区域检”,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加重点区域核酸筛查。

  配合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乘坐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禄口机场至天长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来天的建筑工地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探访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进入旅游景区、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入行政服务场所人员须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人员聚集场所、室内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应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两码、戴口罩、防聚集”等措施。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日常生活中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和风险人员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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