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亳州禁燃禁放区域+时间

导语 12月9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要求自通告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

  亳州市谯城区22年12月9日-23年3月31日全面禁放

  12月9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要求自通告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城市规划区218平方公里范围内(谯城区行政区域)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一)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亳州市涡阳县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全县禁放

  12月26日,涡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的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沿真源大道向西至星园大道,沿星园大道向北至涡河,沿涡河向东至二桥,由二桥沿S238线向北(天静宫路)再向东(太清路)至集贤路,沿集贤路向南至三桥,由三桥沿涡河向东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南至真源大道立交桥,形成合围区域】和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1.国家机关;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7.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8.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9.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10.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1.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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