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18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安徽亳州2018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亳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方案》的通知,我们一起来看。

  哪些区域限行?

  北外环(不含)以南

  古井大道(不含)以东

  亳芜大道(不含)以北

  三清大道(不含)以西

  什么时候开始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了解天气信息,PM2.5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上时启动该方案。

  什么时候解除限行?

  空气质量好转,PM2.5下降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解除区域限行。

  怎么限?

  1: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2: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有统一外观标识的客运出租汽车、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保洁降尘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法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其他需要车辆。

  3: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

  其他规定

  ✔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提前在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备案,当天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遮挡号牌);

  ✔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限行期间遇有重污染天气,需要进一步采取限行措施的,另行通告。

  法律责任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从严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

  该限行规定执行机关为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8年10月23日,将进行限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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