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自2019年8月19日起强化对14条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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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自2019年8月19日起强化对14条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

  为加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管理,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和运行效率,提高公交专用道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9年8月19日零时起,进一步强化对金寨路(黄山路—绕城高速)等14条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行为,确保公交专用道通行安全、有序、畅通。现将相关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则及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处罚工作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通 行 规 则

  01

  公交车辆通行规则

公交车辆在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通行时,应当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并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驶离站台,不得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不得随意在站台外停车上下乘客;2、前方遇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车道,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公交专用道;3、行经道路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运营线路提前驶入导向车道;4、遇交通管制等情况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调度。

  02

  借道通行规则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通行条件限制,允许在公交专用道内通行: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作业时;2、校车、15座及以上载客汽车允许使用实行分时专用的公交专用道通行,但不得有在公交专用道停靠上下乘客等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行为;3、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其他车辆可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并应在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地点后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全时专用”与“分时专用”通行规则

  全时专用公交专用道

  “全时专用”公交专用道为公交车辆24小时全时段专用通行除第二款规定的车辆外其它社会车辆不得占道通行长江中路五里墩—马鞍山路

  徽州大道

黄山路—珠江路长江东大街马鞍山路—花冲路阜阳北路东方大道—临泉路金寨路黄山路—绕城高速望江路马鞍山路—天智路

  分时专用公交专用道

  “分时专用”公交专用道为公交车辆专用时间段内专用通行专用时间段为每日7:00—9:00、17:00—19:00其它时间段社会车辆可借道通行且在路口渠化车道内应按照导向箭头指示方向通行裕溪路铜陵路—钟油坊路

  望江西路

  永和路—天智路临泉东路铜陵路—祥和路龙川路北京路—金寨路紫云路翡翠路—广西路蒙城北路濛河路—北二环马鞍山路-包河大道望江东路—云谷路铜陵路望江路—天水路

  违 法 处 罚

  ▼

  车载自动抓拍处罚起始时间:

  在前期现场执法的基础上,2019年8月19日零时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金寨路(黄山路—绕城高速)等14条公交专用道内不按通行规则占用公交专用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交车车载自动抓拍的非现场处罚。

  处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对不按通行规则占用公交专用道的交通违法行为以“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代码:1019X)处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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