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合肥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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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合肥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

  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上牌期满后,仍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禁止上路行驶,公安部门将严查严处。  

  电动自行车何时能上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合肥召开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

  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力争2020年内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登记上牌期满后,仍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禁止上路行驶,公安部门将严查严处。

  6月1日至12月31日

  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 

  符合条件的电动车何时可以上牌?据悉,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力争2020年内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

  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全市范围增设多个登记上牌服务点和上门送服务等方式,采取“线上申报、后合审核、线下领取”的模式,实现宣传、推广、办理、安装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就近办、快速办。 

  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

  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

  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满后,仍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禁止上路行驶。   

  从2021年1月1日起依法查处“无牌”“无临标”上路的电动车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间,要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参与配合的查处工登记作机制。公安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管控模式,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未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登记上牌。

  2021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仍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消费者购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按规定领取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登记对象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经当事人申请,按如下规定受理登记。

  1.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以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和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及产品名录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2.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以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且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合管理系

  统中可以查询到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哪里可以上牌

  全市依托邮政网点科学布点,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安装点,每个安装点安排3名工作人员,配备登记上牌设备,摆放宣传资料。

  对符合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材料审核、车辆查验、信息录入、登记证打印(塑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实行线上备案、后台审核、线下领取,发放临时通行标志对上牌需求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小区,公安部门将视情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上牌要钱吗

  在规定期限内上牌,政府买单,市民免费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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