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肥蜀山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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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合肥蜀山区民办学校
1.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其中市管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合肥市市区范围内招生,区管民办学校在所在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与公办学校一致,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按照“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可组织一次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经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市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具体办法详见《关于做好合肥市市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但是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网上登记、提前预约后,于2020年7月9-11日或17-18日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镇街、开发区提供证明,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
合肥具体招生小学和初中学校名单详见下表,其中蜀山区有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