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翡翠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办法)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合肥市翡翠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一、学区范围

  二、招生计划

  450人

  三、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委或社会发展局批准。

  我校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我校学区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7月11日-13日、8月1日在翡翠学校报名。

  2.我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等,7月25日-26日、8月3日-4日,在区内相关报名点报名。

  3.我校学区内“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7月25日-26日、8月3日-4日,在区内相关报名点报名。

  (二)翡翠学校报名流程

  因疫情影响,为了避免聚集,学校对报名工作流程做统一安排,错峰报名。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报名参照执行。

  第一步:学生信息预登记(7月3日-7月10日,学校门口张贴二维码,家长扫码填写信息。预登记仅采集信息,不作为入学依据。)

  第二步:线下报名审核(7月11日-13日,8月1日;对家长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线下审核,并由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为了避免聚集,家长仅需一人到现场查验安康码、测体温后入校办理,不允许带孩子到现场;学校7月10日傍晚(16:00开始)在门卫室提前发放报名号,每半天办理100人。家长无需提前排队,适龄儿童只要符合“两个一致”条件,一定会在我校入学。

  第三步:区招办审批(学校审核通过且网上报名成功的名单及材料报区招办审核)

  第四步: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左右,发放入学通知书,订校服学生现场量尺寸,具体通知将通过翡翠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报名要求

  1.本学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请于7月11日-13日、8月1日(补报名)到翡翠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报名资格网上审核通过且报区招办审批后,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报名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好,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1)信息采集表

  (2)承诺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户口本(复印首页、户主页、父和母页、儿童页)

  (5)房产证(复印有房产登记号及房屋信息页)

  (6)父和母身份证(可复印在一页纸内)

  (7)免疫接种证和疫苗接种查验单(复印儿童信息页和查验盖章页,需提前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疫苗接种情况)

  2.随迁子女入学

  我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于7月25日-7月26日(补报名时间为8月3—8月4日),到以下报名点报名: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南校区、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合肥市临湖小学、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报名时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具体报名手续及详细的要求见以上报名点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1年(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我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鼓励学区内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合肥经开区特教中心(合肥市临湖小学内)和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分别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我学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5.其他儿童入学

  (1)军人子女等。

  ①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文件执行。

  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文件执行。

  (2)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于7月25日-7月26日(8月3—8月4日补报名)到以下报名点报名: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

  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小学部

  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南校区

  合肥市朝霞小学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

  合肥市明珠小学

  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

  合肥市临湖小学

  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

  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

  报名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独立产权房产证(或相关房产安置、入住证明)、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具体报名手续及详细要求见报名点学校招生方案。

  (4)适龄儿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与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学区,本人户口随父母另一方在我学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户口与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学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③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学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5)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执行。为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引进优秀骨干人才,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企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在我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6.转学生

  我学区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转学生,可于7月11日-13日下午带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到我校报名点办理登记手续,学校登记汇总后上报区招办,由区招办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报名结果预计8月中旬后以调剂的学校通知为准。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合肥市翡翠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班子、部门负责人、年级部主任担任。

  招生咨询电话:0551-65860652

  招生投诉电话:0551-6586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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