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2021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导语 8月29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市直各学校,亳州学院附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暑假开始时间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一)暑假开始时间。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1日(农历五月二十二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5日(农历五月二十六日)开始。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8月29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幼儿园暑假安排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职学校暑假安排参照普通高中学校并结合自身实际执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工作,科学安排暑期工作
(一)认真做好期末总结谋划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清单,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和考试时间,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教师学期考核业务档案,及时结算账目并进行公示,认真总结学年工作。对承担2021年高、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任务的考点学校以及教师外出监考而停课的学校,因课时耽误确需调课的,可按照“缺一天补一天”的原则,利用双休日合理调整上课时间,但不得双周连续上课。
(二)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要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和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培养中小学生良好文明素养;倡导中小学生利用暑假到社区、村(居)委会开展垃圾清扫、文明出行宣传、关爱孤寡老人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三)做好家访工作。各县区要将家访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发动学校教师利用家长回乡带孩子的有利时机与家长交流沟通,督促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正确认识孩子的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天性,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要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对在校生及其家庭、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庭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实施“一户一案、一生一案”,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暑期工作的重要性。暑假承上启下,标志着一个学年度的结束及下一个学年度的开启。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在保障师生法定休假权利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做好赴企业实践活动,文化课教师要做好专题培训活动以及新招教师入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并完成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让孩子们的暑假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暑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有学生不离校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加强暑假期间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对确需进入的人员,一律验证身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学校师生员工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暑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公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专业培训等在职教师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对违反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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