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致家长一封信
导语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全县广大家长:
为持续优化县域教育生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员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现作如下提示: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注意孩子的全面发展,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重视发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必备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础技能。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
二、远离无资质教育培训机构。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均为无资质培训机构。这些无资质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因此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三、选择正规培训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培训机构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培训机构应将有关证件悬挂于办学场地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查看授课教师有无教师资格证,收费时段是否超过三个月,收费是否通过学员预缴费系统,是否签订《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合同文本》(2021年8月版)。
四、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组织举办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成绩排名,不得组织“预科班”、“幼小衔接”等提前超纲类教学。家长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作用,帮助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避免盲目跟风从众,让孩子接受适合自身成长规律的教育。
我们诚恳希望广大家长朋友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感谢您的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68850433 。
附件:肥西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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