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经开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 线下审核地点:小学部集萃楼二楼,线下审核时请根据当时防疫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提供绿色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

  为做好我校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合肥经开实验学校按照合肥市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委或教育部门批准。

  二、入学条件

  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可进行入学报名。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我校学区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条件等在房产就近报名点学校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报名点不等同于接收学校。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隶属于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入学,截至2022年8月31日居住证满半年(即2022年2月28日之前)的随迁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合肥经开实验学校登记,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四)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校学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非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半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2.留守儿童入学

  学校在属地社区委(街道)支持下,加大关爱力度,并切实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区内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可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合肥经开区特教中心(设在合肥经开实验自贸区学校内)和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分别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5.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我校学区内的,其子女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材料,按照我区相关政策入学: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水电缴费单据、社居委开具的入住证明);②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学区区域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水电缴费单据、社居委开具的入住证明)。

  (五)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有关规定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为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引进优秀骨干人才,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企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肥西县派河以北部分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苹果小镇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初中部就读;翡翠花园、翡翠湖郡、方兴桃源小区、名邦锦绣年华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和初中都在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就读。对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携带户口簿、独立房产证、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到对应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入学手续。

  三、入学程序

  (一)持我校学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

  1.线上登记录取

  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

  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3.直接线下审核录取

  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到学校审核材料。

  (二)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直接到学校登记、审核材料。

  四、入学办法

  (一)线上登记

  电脑端

  合肥市教育局

  (http://jyj.hefei.gov.cn/)

  合肥市教育云平台网站 (http://www.hfjyyun.net.cn)

  手机端

  安卓手机用户在各应用商店、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搜索“皖事通”或“合肥通-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安装,报名系统路径分别为“皖事通-合肥分站”—“小学初中报名”服务或“合肥通-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小学初中报名”服务。

  (二)线下审核

   携带相应材料到报名点审核。

  五、入学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少年儿童,七年级报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立产权房产证和学校盖章的本人小学毕业学籍表等材料;一年级报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立产权房产证等原件和预防接种查验完成证明(①微信关注合肥疾控②点击进入健康服务③点击进入入学入托自助查验项),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2.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含有社保流水单和社保卡),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原件。

  六、学区说明及招生时间安排

  合肥经开实验学校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小学部:0551—63815523

  中学部:0551--63815510

  线下审核地点:小学部集萃楼二楼(合掌路大门进入后详见校园指示牌)

  注:线下审核时请根据当时防疫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提供绿色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

  合肥经开实验学校

  2022年6月2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经开入学】获经开区入学最新消息、报名入口、操作流程、学区划分、公办入学政策材料、学校招生简章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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