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导语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及转学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及转学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免试就近原则。 

  二、招生方式

  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或预约,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分批错峰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可按照对应的报名时间直接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并线上登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具体登录合肥市教育局(http://jyj.hefei.gov.cn/)、合肥市教育云平台(http://www.hfjyyun.net.cn/)进入相应页面;或者用手机登陆“皖事通”、“合肥通”后按提示进行办理。

  三、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四、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委(街道)或社会发展局批准。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我校划定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下审核录取报名时间:7月4日—7月7日(7月18日补报名登记)。

  线下直接到校报名的由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2、户口簿(首页、父母和孩子的户口页);3、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户须提供社区委开具的房产安置证明(村委会、社区委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及与户名一致的近三个月水电费票据之一,其它证明无效);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网上自行下载,具体可到当地社区医院疫苗接种处咨询)。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条件等在我校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线上预约线下审核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3日(7月28日-7月29日补报名)。

  线上预约线下审核的家长请按照系统提示,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线下审核: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内的户口簿(户口本的首页、父母户口页和孩子的户口页)或房产证;2、在我区经商或务工,须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卡、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件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网上自行下载,具体可到当地社区医院疫苗接种处咨询)。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我校学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皖事通”或“合肥通”APP进入“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线下审核。线上预约线下审核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3日(7月28日—7月29日补报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线下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所需材料有:1、在我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卡,相关证件均要求在有效期内;2、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 ;4、户口簿(首页、父母和孩子的户口页);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6、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网上自行下载,具体可到当地社区医院疫苗接种处咨询。)

  (四)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半年(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我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凭相关证件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我校学区范围内的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智障儿童凭残疾证书和相关证件可到合肥经开区特教中心(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内)报名就学。

  3.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我区内的,其子女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5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②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线上预约线下审核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3日(7月28日—7月29日补报名)

  (五)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军人子女入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上级相关文件政策执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企业引进的优秀骨干人才,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企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转学生入学

  符合“两个一致”政策的转学生,请家长于7月4-7日(7月18日补报名登记)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学籍表(原学校盖章)、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原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需要复印件),到我校办理现场审核。学校登记后报区招办统筹安学,对于其他不符合“两个一致”政策的转学生一律不予登记。

  五、招生咨询电话

  0551-68791351

  六、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划分说明

  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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