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还款小知识
导语 合肥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还款小知识来了,这里有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看你的问题能不能在这里找到回答。
一、问: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放款后,每期还款是从哪里扣款?
答: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办理时会在借款合同上约定预留符合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还贷储蓄卡(存折),贷款发放后每期正常还款都是从还贷储蓄卡(存折)内扣款。
二、问: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提取公积金有限额吗?如何计算?
答:有限额,计算方式为“可提取额度=累计已还本息-累计已提取金额(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累计已提金额合计)”。
三、问: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以缩短贷款年限吗?
答:可以。目前提前还款有两种调整方式:一、月还款额不变,缩短年限;二、月还款额下降,年限不变。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四、问:公积金贷款还贷储蓄卡(存折)丢失、冻结、过期等原因无法使用,能否变更还贷卡?
答:可以。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在贷款银行重新开立符合扣划要求的还贷储蓄卡(存折),至该笔贷款发放所在地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柜面办理。
五、问: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公积金贷款每期还款是从公积金账户直接扣款吗?
答:不是。即使办理了委托提取业务,每期也是以还贷储蓄卡(存折)内资金偿还贷款,还款人需在扣款日之前保留储蓄卡(存折)内有足额的资金。
六、问: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如何划转到还贷储蓄卡(存折)中?
答:委托提取业务为报账制。以签订协议后的当期及累计实际还贷额(不含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为限,在每月12日或2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资金划转到还贷储蓄存折(卡)中。
如果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或划转到还贷储蓄卡(存折)的资金被其他事项使用,在扣款日前又未及时向还贷储蓄卡(存折)中补充资金,就会导致还贷储蓄卡(存折)资金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产生逾期现象。
七、问:不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是否可以每月提取一次公积金?
答:可以。我中心已于2023年9月份推出“还贷随心取”服务,职工在每个月还贷后,按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每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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