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条件

导语 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生育,且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且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

  合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生育,且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二)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实际上是工资收入的替代,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①正常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助娩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②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增加60天。

  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合肥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生育保险】,即可获取合肥个人领生育津贴指南、生育津贴申领入口、查看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及流程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