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合肥本地宝小编为有需要的朋友收集整理了合肥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办理相关指南,有需要的朋友不妨看一看,我相信能帮到您的。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审批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个人独资注销登记,企业申请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时限:法定时限十五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五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不收费

  法律效力: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数量及方式:窗口受理、处室审批

  证件及有效期: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执照载明期限。

  年审或年检:有

  受理机关: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决定机关: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1-65602664

  相关表格下载: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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