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续签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导语 你们知道在合肥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吗?想知道的朋友看看下面由合肥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些相关信息,说不定能帮到你呢。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 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3、《招用技术工种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

  4、《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6]46号)

  5、《安徽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6、《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7、《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

  8、《合肥市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所需材料:1、原《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和劳动合同书;

  2、续签人员《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

  3、续签人员劳动合同书;

  4、《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按规定填写花名册和劳动合同,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收存花名册,查验续签人员有关资料,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合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62654745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5699347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4493198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5597574

  包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3357142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 63812005

  合肥高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65359609

  合肥新站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64240545

  办理地点:合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庐江路130号三楼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庐阳区政府大楼三楼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明光路1号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潜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包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办公楼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19号

  合肥高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合肥新站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新站区管委会办公楼

  监督电话:63536398

  其它说明:1、填写花名册和表格时,有关内容应详实完整,字迹清晰。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不能涂改;

  2、所有表格均要加盖行政公章,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照片等;

  3、一次办理50人以上(含50人)的用人单位请于每月20前提前预约;;

  4、续签劳动合同备案手续请于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到窗口办理;

  5、为了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好劳动者就近办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所属的各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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