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价评估结果备案指南

导语 您知道合肥地价评估结果备案要什么材料?办理需要什么程序?不清楚的朋友请跟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办理条件:本市市辖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者

  所需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

  4、备案目的说明(并明确是否需要出具备案结果文件);

  5、评估机构资质及评估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6、土地估价报告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原件1份);

  7、属企业改制的,将经营性资产用地与非经营性资产(如职工住宅、福利设施等)用地分离的说明(原件1份);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9、属宗地分割的,应提交宗地分割图(原件1份);

  10、属转让的,提供转让协议(原件1份)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用地条件(复印件1份);

  11、属出让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条件(复印件1份)及出让墨线图(原件1份);

  12、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程序:窗口接受申请—审核(不符合条件退件)—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备案,应申请人要求出具备案结果文件的,发备案结果文件)。

  办理时限:1、报件齐备的、即报即办(如备案后发现地价评估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通知申请人退还备案资料);

  2、申请人要求提供备案结果文件的,2个工作日完成。

  联系电话:0551-63537085

  办理地点: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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