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至2015年度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通知
导语 为了积极推动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出台了关于2014-2015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详情见正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省、市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扎实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参保工作顺利实施。
(三)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组织所属街道、社居委和村委会以及辖区内的各类学校的工作人员,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培训,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参保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帮助各参保单位做好参保的组织工作,特别是辖区内市属学校和其他各类中职院校,要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宣传国家医改政策和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工作。
(五)建立城镇居民扩面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自2014年7月5日至9月20日,各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应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向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报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周报表》(见附表2,传真:63536486),同时报送居民医保工作的工作信息和典型事例。各区、开发区的报送情况纳入民生工程考核范围。
各区、开发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人社局医保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