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导语 合肥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合肥本地宝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合肥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登记证》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处于失业状态的下列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1)符合“4050”(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3)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业困难的被征地人员;

  (5)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6)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的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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