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导语 合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合肥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合肥本地宝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合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实行本人自愿申请,社区核实,街道(镇)审核,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制度。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并填写《合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申请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登记证》,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手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确认由经办机构查询《零就业家庭管理系统》;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提供《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2)社区核实。经核实符合认定条件并张榜公示72小时后无异议的(社区对张榜公示资料拍照留存),在《合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认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至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上工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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