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肥西县失业补助金会停止发放?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什么情况下肥西县失业补助金会停止发放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拓展:

  一、申领对象:

  2019年以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现场或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范围:

  户籍所在地或失业前参保单位在我县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受理时间:

  2020年7月3日—12月31日

  四、申领标准:

  1、2019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150元/月计发;

  2、2020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5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350元/月计发。

  其中,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金】可获合肥失业补助金线上线下申请指南、申请入口及条件,发放标准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