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在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办理指南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网上办理入口:安徽政务服务网
一 、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须按约定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银行(徽行或工行)专户,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8、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二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三 、填写注意事项
1、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2、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黑色的水笔(钢笔)填写,涂改无效。
3、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场签字,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份数以贷款承办银行、担保公司为准)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银行、担保公司留存) |
备 注 |
1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 |
须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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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
2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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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本表 |
3 |
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
须查验 |
4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
4 |
婚姻证明文书 |
见备注 |
见备注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未(再)婚须现场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无离婚协议的提供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 |
5 |
夫妻双方户口本 |
须查验 |
3 |
提供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
6 |
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
须查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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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
须查验 |
2 |
存量房托管款+贷款额=房价(以合同、契税、托管协议价低者计) |
8 |
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
须查验 |
2 |
需载明竣工年限 。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
须查验 |
2 |
|
11 |
存量房买卖合同 |
一份 |
2 |
购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
12 |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
一份 |
1 |
有效期三个月(公积金缴存单位盖章)。月还款额不高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合计50%的贷款申请,可以不提供。高于50%的,需提交收入证明。 |
13 |
还贷储蓄存折(卡) |
贷款银行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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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
14 |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
一份 |
|
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
1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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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承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规定,需借款人提供的补充材料 |
注: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银行代收,上缴税务部门)
2、担保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3、保险自愿办理。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首付款托管至徽商银行专户的,可前往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管理中心驻点办事处申请贷款)(申报表等相关表格可在中心营业网点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
七、电话咨询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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