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导语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需暂缓接种新冠疫苗,详见正文。

  哪些情况下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①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②发热、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③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后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④有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⑤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者;

  ⑥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⑦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⑧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⑨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具体请详细阅读并遵循疫苗使用说明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新冠疫苗】获取合肥加强针接种点及条件,3岁以上人群去哪打?还有每天的到苗情报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