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刚需购房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是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等。

  合肥房地产新政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的;

  二是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三是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

  四是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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