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政策原文

导语 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购房后,提供不低于总房源50%比例的房源用于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着力解决高新区职住平衡问题,缓解潮汐交通现象,提升园区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特出台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购房后,提供不低于总房源50%比例的房源用于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参与职住平衡企业范围

  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业。

  (二)申请职住平衡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

  2.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企业的职工,连续在高新区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4.家庭成员中(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若有多人符合职住平衡政策,仅可一人申请。

  (三)申请人只享受一次试点购房政策

  申请人、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后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的增名、减名、更名。

  (四)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政策为先行试点条件,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工作单位统一提出申请,按照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购房申报材料清单递交相关资料到高新区管委会1403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请人工作单位的工商关系是否在高新区进行审核,区财政局对申请人工作单位的税务关系是否在高新区进行审核。以上条件均符合后方可进入终审环节。

  (三)终审。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房查、社保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职住平衡确认单(有效期为90天)。待高新区新楼盘预售登记时,购房人向开发商提供职住平衡确认单。

  若高新区职住平衡购房人总数少于预售总房源数的50%,购房人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

  具体摇号办法按照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方案由合肥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51-65865390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1-65359696

  高新区财政局

  电话:0551-6532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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