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人员申请条件
导语 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购房后,提供不低于总房源50%比例的房源用于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申请条件
(一)参与职住平衡企业范围
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业。
(二)申请职住平衡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
2.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企业的职工,连续在高新区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4.家庭成员中(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若有多人符合职住平衡政策,仅可一人申请。
(三)申请人只享受一次试点购房政策
申请人、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后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的增名、减名、更名。
(四)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政策为先行试点条件,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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