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温对露天作业工作者有什么待遇

导语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合肥高温对露天作业工作者有什么待遇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分别做到:

  预报气温达到40℃以上高温天气时,用人单位应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轮班换岗形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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