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2月15日)

导语 凡近期有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宿州市埇桥区等地旅居史或与官方通报的病例活动轨迹可能存在重合的,需主动向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2月15日11时许,宿州市埇桥区1名省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复核阳性,18时许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主动报备。凡近期有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宿州市埇桥区等地旅居史或与官方通报的病例活动轨迹可能存在重合的,需主动向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12月11日11时36分以来有过宿州埇桥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

  二、非必要不流动。近期,我市居民非必要不出行,特别是不要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我市居民目前所在城市出现疫情的,请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返亳或暂缓返亳;确需流动的,请在返亳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返回后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自由流动。

  三、落实防控措施。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服务大厅、景区景点、休闲娱乐等场所,均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

  四、增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在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

  五、严格责任追究。因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或瞒报、谎报行程等轨迹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亳州市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医疗机构名单各县区24小时值班电话:

  谯城区:5117828

  涡阳县:7257216

  蒙城县:7681769

  利辛县:8816126

  亳州高新区:5995056/5189889(夜)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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