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肥西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
导语 肥西县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肥西县全域范围,禁放时间为全年任何时间段。
合肥肥西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区域
禁放区域为肥西县全域范围,禁放时间为全年任何时间段。
二、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被记录档案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询问查证,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551-68839596;
非法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551-66271110;
摆摊设点、流动摊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551-6885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