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对企业经营用水用气费用补贴政策

导语 对企业经营用水、用气费用各给予10%补贴。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且可暂缓3个月缴纳费用,鼓励电力、通信等企业参照执行。

  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13号)文件精神,规范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中关于加强水电气服务保障:

  对企业经营用水、用气费用各给予10%补贴。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且可暂缓3个月缴纳费用,鼓励电力、通信等企业参照执行。

  (一)支持对象。

  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

  1)用水、用气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3-1)(加盖企业印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字样之一),并加盖企业印章;3)2022年4-6月水、气费交费通知单或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交费凭证;4)营业执照与交费通知单或交费凭证上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各县(市)区、开发区于5月下旬在县(市)区、开发区官网公布受理窗口电话、地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官网同步发布)。

  申请人于2022年7月10日前,携相关资料到水、气表所在地辖区政府指定的受理窗口申请,辖区相关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7月20日向市财政局申请配套补贴资金,7月31日之前将补贴资金兑付至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具体流程以公告为准)。申请水气费缓交的,可登录水、气费服务单位的官网,上传缓交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水气费交费单等资料后办理,或携带相关资料至服务单位营业大厅申请办理(官网可查询营业网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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