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抗疫助企纾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

导语 日前,我区出台《包河区抗疫助企纾困十条政策》近日,包河再发重要通知,对《政策》的实施细则进行发布,一起来看!

  关于印发《包河区抗疫助企纾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包河区抗疫助企纾困十条政策》(包政办〔2022〕8号)文件精神,规范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免收房屋租金。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免收2022年3个月(2-4月)房屋租金,其中批零住餐、旅游业延续至2022年6月底;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承租以上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再免收2个月房屋租金。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执行部门:区国资委、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一)支持对象。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养老服务机构界定:依法登记并实际收住老年人、运营正常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支持标准。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免收房屋租金期间为2022年2-4月份(3个月),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承租以上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免收2022年2-6月份(5个月)房屋租金。从事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期间为2022年2-6月份(5个月)。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等方式实施。

  (三)办理方式。按免申即享方式办理房屋租金免收事宜。

  (四)咨询电话

  区国资委:0551-63357209、63357802;

  区文旅局:0551-63368717;

  区商务局:0551-63357487;

  区民政局:0551-63357292;

  常青街道:0551-63506167;

  芜湖路街道:0551-63692916;

  包公街道:0551-64660723;

  望湖街道: 0551-63456155、63452382;

  骆岗街道: 0551-63351357;

  淝 河 镇:0551-64846811;

  大 圩 镇:0551-64857513;

  义城街道:0551-62967011;

  烟墩街道:0551-63351017;

  万年埠街道:0551-65308318;

  同安街道:0551-62861055;

  滨湖世纪社区:0551-62968547;

  方兴社区:0551-63352371;

  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51-63772816;

  滨湖集团:0551-63457097;

  文投公司:0551-63357563;

  印象滨湖公司:0551-63663152;

  建发公司:0551-63655052;

  金投集团:0551-63773980。

  二、专项担保补贴。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由区属滨湖源泉担保公司专项用于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帮助受疫情影响且符合条件的在保企业办理银行展期、续贷。区属滨湖源泉担保公司免费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区内承保企业提供担保,保费由区财政全额补贴。(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执行部门:区财政局、区经信局、金投集团)

  (一)补贴对象。包河区辖区内符合区属滨湖源泉担保公司承保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申请并完成担保贷款核保放款的融资担保业务;获批担保贷款的计息开始日期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内。

  (三)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保企业在区属滨湖源泉担保公司申请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免除担保费。

  (四)办理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担保费补贴政策,在融资担保业务发生时直接免除担保费。

  (五)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0551-63357209、63357802;

  区经信局:0551-63357348;

  区金投集团(滨湖源泉担保公司):0551-63773960、63773961。

  三、融资贴息补助。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民营小微助力贷”“科创贷”“农宜贷”“链贷通”等区级财政金融产品贷款,单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贷款期限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已有政策性贴息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企业20%贴息补助。(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执行部门: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林水务局、金投集团)

  (一)贴息对象。登记注册在包河区符合申请“民营小微助力贷”“科创贷”“农宜贷”“链贷通”区级财政金融产品条件的企业。

  (二)贴息条件。

  1.新增企业。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申请并成功获得“民营小微助力贷”“科创贷”“农宜贷”“链贷通”区级财政金融产品贷款的企业,且贷款期限6个月及以上,给予企业实际结息的20%贴息补助。

  2.存量续贷企业。已使用“民营小微助力贷”“科创贷”“农宜贷”“链贷通”区级财政金融产品贷款的企业,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续贷的,给予企业实际结息的20%贴息补助。

  (三)贴息期限。同一企业自然年度可获得区级财政金融产品贴息贷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具体以滨湖源泉担保公司承保期限为准。

  (四)贴息标准。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支持对象获批“民营小微助力贷”“科创贷”“农宜贷”“链贷通”区级财政金融产品的企业,在已有政策性贴息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企业实际结息的20%贴息补助。

  (五)办理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利息补贴政策。企业提前还款的,贴息政策同时终止。

  (六)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0551-63357209、63357802;

  区经信局:0551-63357348;

  区科技局:0551-63357121;

  区农林水务局:0551-63357919;

  区金投集团(滨湖源泉担保公司):0551-63773960、63773961。

  四、援企稳岗奖励。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批零住餐业企业,平均参保人数500(含)至1000人(不含)、1000人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旅行社、A级景区,平均参保人数30人(含)至60人(不含)、60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一)奖励对象

  1.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保持正常经营,平均参保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批零住餐业企业,平均参保人数3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A级景区。以上企业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等“三个关系”均在包河区(2022年2月1日起在包河区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五年内“三个关系”不得迁离包河区。失信企业不享受本奖励政策。

  2.在本区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同时为员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3.单位2022年4-6月份裁员率达标。

  (二)奖励标准。对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批零住餐业企业,平均参保人数500(含)至1000人(不含)、1000人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旅行社、A级景区,平均参保人数30人(含)至60人(不含)、60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援企稳岗奖励申请表;

  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4.诚实信用承诺书。

  (四)申请时间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551-63357843;

  区商务局:0551-63357487;

  区文旅局:0551-63368717。

  五、数字防疫补贴。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四上”企业,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采购智能测温设备、无人车、数字信息平台等数字防疫设备和信息化系统,总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按其采购金额的10-2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一)补贴对象。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采购智能测温设备、无人车、数字信息平台等数字防疫设备和信息化系统,总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包河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以上企业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等“三个关系”均在包河区(2022年2月1日起在包河区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五年内“三个关系”不得迁离包河区。失信企业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二)申报材料

  1.数字防疫补贴资金申请表;

  2.设备或软件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购置设备或软件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三者时间同时在2022年2月1日至6月30日之内),购置进口设备的须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二手设备不列入补助范围);

  6.诚实信用承诺书。

  (三)咨询电话

  区经信局:0551-63357346;

  区发改委:0551-63357425;

  区商务局:0551-63357487。

  六、旅行社纾困补贴。对辖区内正常开展经营业务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对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及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文旅局)

  (一)补贴对象。对包河区辖区范围内正常开展经营业务,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旅行社企业。以上企业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等“三个关系”均在包河区(2022年2月1日起在包河区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五年内“三个关系”不得迁离包河区。失信企业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对包河区辖区内正常开展经营业务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旅行社纾困补贴申请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3.企业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营业收入票据复印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诚实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区文旅局:0551-63368717。

  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包河区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流通企业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消费者,给予1000元/辆一次性购车补贴。(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商务局)

  (一)补贴对象。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包河区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流通企业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消费者个人。

  (二)申报流程。由包河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区商务局,审核无误并公示后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消费者。

  (三)申报材料

  1.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汽车购车合同;

  4.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汽车购车合同须与申请人一致)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区商务局:0551-63357487。

  八、惠民纾困救助。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按3个月低保标准/人给予一次性关爱帮扶救助,每个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6个月低保标准。(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民政局、各街镇、大社区)

  (一)救助对象。具有本区户籍或非本区户籍长期在包河区居住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扣减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二)救助程序

  1.惠民纾困救助由区民政局统一指导,街镇、大社区负责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程序参照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2.街镇、大社区于审核确认后2日内报惠民纾困救助花名册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备案。

  3街镇、大社区实行即申即办,采取直接受理申请、先行救助、补办手续、事后备案等做法,为困难对象及时提供救助。

  4.惠民纾困救助金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申请,并由街镇、大社区直接拨付至申请对象个人账户。

  (三)救助标准。按3个月低保标准/人给予一次性关爱帮扶救助,每个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6个月低保标准。

  (四)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0551-63357386、63357387。

  九、心理关爱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同时开通心理热线0551-65414558,为封控区、管控区居民提供免费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营造健康向上、积极阳光的心态。(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卫健委)

  落实措施。开通霁航心理援助热线:0551-65414558、13856059533。

  十、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区级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开通信用修复咨询专线0551-63357331,协助企业及时修复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办理方式:即申即享。执行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涉及行政审批各相关部门)

  (一)证照及审批事项延迟办理。

  落实措施。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区级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审批部门须第一时间受理企业延迟办理申请,并及时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

  (二)“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落实措施。区发改委开通信用修复咨询专线0551-63357331,协助企业做好“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十一、其他规定

  (一)兑现流程。

  1.免申即享政策由各政策执行部门按免申即享方式直接办理,市场主体无需进行政策申报即可直接享受。

  2.即申即享奖补政策项目申报受理、审核、报政府审议、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流程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包政办秘〔2022〕6号)文件执行。本政策 7条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第8条惠民纾困救助除外,由相关政策执行部门负责完成项目申报受理、审核后,报区政府申请补贴、救助资金。

  其中申报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下窗口受理。自主申报期内,企业至区政务服务中心B06号窗口自主申报,窗口即时受理。

  2)线上平台受理。自主申报期内,企业通过“包河经济大脑”平台(http://220.178.37.7:7001/portal/)登录“政策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申报或通过“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http://www.baohe.gov.cn/)首页左侧登录“包河经济大脑”平台进行申报。

  (二)失信企业认定。不享受相关奖补政策的失信企业是指,安徽财政涉企系统项目信息录入、预警信息核对处理工作完成前,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存在未能修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取消本政策享受资格。

  (三)附件下载。本细则相关申报材料所需附件请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aohe.gov.cn/)首页左侧“包河经济大脑平台”(http://220.178.37.7:7001/portal/)下载。

  另外,申报企业须完整、及时向区相关部门提供所需资料。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资格,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合肥市包河区商务局

  合肥市包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包河疫情】获取包河区疫情最新消息,活动轨迹,管控(解封)最新消息、防疫措施、风险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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