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独生子女的认定

导语 合肥独生子女怎么认定?怎样才算是独生子女?合肥独生子女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就跟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合肥独生子女的认定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独生子女按照以下标准确认: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二)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三)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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