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合肥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肥不动产变更登记的相关信息,包括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的详细信息请关注下文。。。

办理条件

本市市辖区行政区域内(蜀山、包河、庐阳、瑶海区)无建筑物、构筑物或有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房屋登记的非工业用地。

办理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 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 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 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提供原件核对);

4.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 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 份);

6.属更名、更址的,提供更名、更址有效证明(复印件1 份、原件核对);

7.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提供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

8.属宗地分割或合并的,提供分割或合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图件(复印件1 份);

9.授权指界委托书(原件1 份);

10.申请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经审查符合转让条件的,提供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发票或相关免税凭证(原件1 份)。

11.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第1—4 项和第10 项由转让双方共同提供。

办理流程

窗口接受申请——初审——地籍调查和界址测量——审核——市政府批准登记——交纳规费——发证

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

(1)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变更登记单位每宗地500元收取,城镇居民按每宗地30元标准收取。

(2)证书工本费:简装每本10元、精装本每本20元,农民建房的证书工本费每本5元

办理时限:报件齐备、规费缴清的,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用地单位四邻签字盖章时间)。

办理地点

合肥不动产中心市直中心:

包河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2层

各区不动产中心网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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