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导语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有滁河干渠(双墩交界处)以南、梅冲湖泄洪渠以东、北城大道(庐阳交界处)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等。

  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

  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经长丰县公安局会同长丰县城管局协商,拟划定长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及一般管理区域如下:

  重点管理区域:

  双凤经开区:滁河干渠(双墩交界处)以南、梅冲湖泄洪渠以东、北城大道(庐阳交界处)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

  双墩镇:泉河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外加北城世纪城三期)、滁河干渠以北、淮南铁路线(合福高铁线)以西(外加双墩老镇区区域);

  岗集镇:岗集社区;

  水湖镇:老水厂路以南、西S311省道以东、南二环道路以北、商合杭高铁以西;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一般管理区域:

  长丰县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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