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新政同一套住房可以享受几个学位

导语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加大调控力度,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详细版”,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合肥房地产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

  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房产】可获合肥房地产新政及解读,合肥市户籍家庭二手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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