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正在交易的房子会受房地产新政的影响吗

导语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合肥房地产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到,深化住房限购措施。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并设置为竞拍条件。

  其中,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一是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二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三是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房产】可获合肥房地产新政及解读,合肥市户籍家庭二手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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