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导语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各类在校学生;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在本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各类在校学生;

  ☀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户籍,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与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下年度居民医保的,不允许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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