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江县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导语 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9年1月1日起,庐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我们要主动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遇有节日喜庆活动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要求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劝导亲朋好友自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要主动劝阻、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事关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环境,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庐江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办公室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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