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5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导语 2025年,庐江县继续实行网上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
庐江县2025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挂户无效);房产在我县的,原则上在房产所在学区入学,确有困难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须父母至少一方及孩子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父母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三)居住证或经商办企业、务工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1.县外户籍在我县经商办企业、务工人员方可依法办理居住证。严格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统筹安排持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我县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子女,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单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的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2.我县户籍在城区经商办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截至2025年8月31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单位为其购买社保须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时间以办证日期为准,不依注册时间计算;经商办企业人员租用的经营场所须为商业用房且该房未用于房产所有人子女当年入学。租用住宅房产办证经营的、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单位务工但无法提供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单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并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务工单位购买),以及户口簿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3.在城区有户籍或房产(含“小产权房”)但在其他学校学区经商办企业或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按户籍或房产所在学区入学。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烈士子女入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享受优待的须为现役军人或转改文职、退出现役1周年内未安置的。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5.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二)留守儿童入学。县教体局会同民政部门,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公办学校要按照学区范围,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随尽随,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庐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额情况,招收县内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听力残疾及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四)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县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在我县,其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时间须在家长军队转业等政策落实后一年以内,且城区无房产。
四、入学程序
(一)城区小学、初中。
1.持城区户籍、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
(1)符合“两个一致”条件。家长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预约后,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线下审核、网上录取。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3日-5日(4日、5日为线下审核),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3日(11日-13日为线下审核)。
(2)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家长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预约后,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进行网上录取。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3日-5日(4日、5日为线下审核),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3日(11日-13日为线下审核)。
(3)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网上登记预约。家长携带材料直接去相应学校进行登记和材料审核,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3日,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4)补报名。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可于7月20日进行网上补报名。如仍无法进行网上登记,也可在此时段直接到学校登记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材料清单:
(1)小学报名审核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①户口簿,②房产证,③出生医学证明。
(2)初中报名审核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①户口簿,②房产证,③出生医学证明。县外小学毕业生另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和《小学完成证书》。
2.县外户籍持我县城区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家长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预约后,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单位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及现场审核并不意味确定在该校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7日、初中为7月14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20日。
材料清单:
(1)小学报名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居住证(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半年),②在我县城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③户口簿,④出生医学证明,⑤城区无房产证明。
(2)初中报名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的居住证(截至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②在我县城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③户口簿,④城区无房产证明。县外小学毕业生另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和《小学完成证书》。
3.我县户籍在城区经商办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不能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由家长携带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单位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登记及现场审核并不意味确定在该校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7日、初中为7月14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20日。
材料清单:
(1)小学报名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半年),②户口簿,③出生医学证明,④城区无房产证明。
(2)初中报名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半年),②户口簿,③城区无房产证明。县外小学毕业生另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和《小学完成证书》。
(二)非城区小学、初中。
由各镇中心学校和相关完中根据本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自行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名、审核时间参照《庐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执行,有关要求参照城区招生方案执行。
不必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家长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区所在小学进行登记(报名初中的也在小学毕业学校集中登记)。一年级新生由招生学校录入网上招生系统并录取,七年级新生由小学毕业学校汇总报镇中心学校审核后,由相应初中学校录入系统并进行网上录取。
网上报名(预约)登录方法
一、手机端
手机下载“皖事通”或“合肥通”APP,登录—位置切换“合肥市”—搜索框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地区为庐江县。
二、电脑端
1. 登录合肥市教育局网站,找到相关入口。网址为:http://jyj.hefei.gov.cn。
2. 登录合肥市教育云平台网站,找到相关入口。网址为:http://www.hfjyyun.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