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

导语 合肥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公布,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2023年合肥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事业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严格执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招生方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三)招生办法

  1.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2.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户籍在高新区,但在区内无房产的;房产在高新区,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材料主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4.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烈士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小庙托管区居民子女入学。根据高新区和蜀山区托管合作协议规定,小庙托管区居民子女入学保持原入学渠道不变,适龄儿童少年可依据户口簿等材料到对应学校报名入学。

  2.山湖新村小区居民子女入学。根据山湖新村小区有关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山湖新村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选择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入学,初中可选择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入学,但不接受中途转学,同时2021年5月31日后交易的房产不执行此政策。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4.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关注留守儿童,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学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听障及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本区特殊教育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6.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7.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区内,其子女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五)入学程序

  1.持我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1)线上登记、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高新区范围内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高新区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高新区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高新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招生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温馨提醒

  线下审核请家长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两个一致:房产证、户口簿等;2.祖辈房产(户籍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房产证、户口簿、学生父母无房证明等;3.有房无户:房产证,户口簿等;4.有户无房(含集体户):户口簿、租房合同等;5.随迁子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等;6.拆迁安置居民:户口簿、拆迁协议等相关拆迁安置证明等。7.具体审核材料以审核现场要求为准。

  注: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或居住证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另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

  高新区2023年小学学区说明

  1.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长江西路以南,西二环路以西,黄山路以北,玉兰大道以东(含环东小区高新区部分,不含蓝鼎海棠湾和烟厂宿舍小区)。

  2.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黄山路以南,西二环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玉兰大道以东(含蓝鼎海棠湾)。

  3.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和园校区:和一花园。

  4.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慧园校区:望江西路以南,西二环接集贤路以西,习友路以北,科学大道以东(不含保利香槟国际和文一名门首府)。

  5.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紫园校区:望江西路以南,科学大道以西,习友路以北,金桂路以东。

  6.合肥市新麓小学:望江西路以南,金桂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北,玉兰大道以东。

  7.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枫林路学校:长江西路以南,玉兰大道以西,绕城高速以北以东。

  8.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主要小区有:昌河车城小区、江南新村、紫兰苑、皖新朗诗麓院等。

  9.合肥高新火炬小学:望江西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玉兰大道转丰乐河路转习友路以北,永和路以东。

  10.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文曲路学校:望江西路以南,永和路以西,肥西县界以北,方兴大道以东。

  11.合肥市杨林小学:长江西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望江西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

  12.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长江西路以南,创新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石莲路以东。

  13.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小学:长江西路以南,石莲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长宁大道以东。

  14.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三小学:长江西路以南,长宁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方兴大道以东。

  15.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四小学:长江西路以南,方兴大道以西,肥西县界以北,将军岭路以东。

  说明:

  1.合肥市大柏中心学校:大柏社区(部分)、小柏村(六合公路以南)、朱岗村、余岗村(部分)、茅铺村(部分)等。

  2.合肥市雷麻小学:雷麻社区、姚家村、雷北村、郑岗村、河南村(部分)、余岗村(部分)、黄栗村等。

  3.蓝鼎海棠湾小区“两个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小学起始年级入学,除可在学区所在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入学外,如家长有意愿,可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选择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入学。

  高新区2023年初中学区说明

  1.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长江西路以南,西二环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玉兰大道以东(含和一花园、环东小区高新区部分,不含烟厂宿舍小区)。

  2.合肥高新火炬中学:望江西路以南,西二环接集贤路以西,习友路转香樟大道转绕城高速以北,玉兰大道以东(不含保利香槟国际和文一名门首府)。

  3.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主要小区有:昌河车城小区、江南新村、紫兰苑、皖新朗诗麓院等。

  4.合肥市梦园中学:望江西路转绕城高速转长江西路以南,玉兰大道以西,肥西县界以北,方兴大道以东。

  5.合肥高新创新实验中学:长江西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石莲路以东。

  6.合肥市永和学校:长江西路以南,石莲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方兴大道以东。

  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说明:

  1.“两个不一致”报名线下审核由各公办学校代为审核,具体入学学校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最终入学学校以录取结果为准。2.随迁子女、转学和民办学校报名线下审核点均设在梦园中学。3.线下审核时间以系统网上预约时间为准。

  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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