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八项举措政策解读

导语 2024年7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八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解读如下:

  合肥市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八项举措政策解读

  (一)放宽就业落户条件。

  《举措》取消了在我市稳定就业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限制;放宽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时限;增加了在我市稳定就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落户渠道;将长三角区域社保、公积金缴纳时间累计计入。

  (二)拓宽就业落户范围。

  对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选择在单位、社区或派出所集体户落户。

  (三)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亟需人才可持“人才码”或相关认定材料先行落户;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40周岁以下专科学历人才可先行落户。

  (四)吸纳先进模范群体。

  荣获“城市好人”“道德模范”“城市工匠”等荣誉的可先行落户,以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榜样导向。

  (五)拓宽亲属投靠范围。

  父母、子女可以相互投靠落户。

  (六)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父母双亡或失去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可将户口迁至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上。

  (七)拓宽居住落户渠道。

  在我市灵活就业的劳动群体取得《安徽省居住证》满2年或满1年并在长三角区域城市居住登记满1年的,可在我市落户。

  (八)放宽县市落户条件。

  取消了市区租房落户需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条件;四县一市凭租房合同即可落户。

  咨询单位: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方式: 0551-66260757、0551-6626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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