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申领指南
导语 合肥本地宝小编收集并且整理了以下有关于合肥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申领的相关信息,如果您需要的话,就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法律依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
所需材料:1、核减死亡应提供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记录、遗体火化证明及复印件;
2、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派出所证明和表明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1、办理死亡核减的次月15日后,死亡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到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原单位(街道)领取丧葬费、抚恤费。
2、申领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原单位(街道)在办理后的次月15日到指定银行(邮局)领取存折,并及时发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
办理时限:每月8日至月底
联系电话:0551-63536390、63536110
办理地点: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9-1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