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问答 贷款篇

导语 各位合肥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疑问,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问答,供大家做参考。

  问7:我和女友还没有结婚,男方有住房公积金,女方没有,如果房产是以女方名义买的,请问可以用男方的名义来贷款吗?

  答:不可以用男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能为房产的第一买受人,即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中买受人的姓名是谁,谁才可以作为申请人贷款,同时申请人需符合申请贷款的相关规定。

  问8:我现在刚刚交了首付并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在房产局备过案,现在我要办理组合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不同?

  答:请咨询开发商有没有和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签订按揭业务协议,如果已签约同时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业务受理流程并无不同,但请注意若您除这次贷款外还因购买其他住房申请过商业贷款,因涉及商业贷款,各家银行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有它们自己相应的要求,请您先向贷款银行询问清楚此次贷款对您的首付及利率等等有哪些具体的规定,以免造成贷款不能顺利办理。

  问9: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的是目前的工资收入吗?公积金贷款年限仅局限与15年或20年吗?

  答:1、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的是单位缴存时申报的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月收入标准; 2、公积金贷款年限在可贷年限内可以选择,只要符合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的要求,1年至20年贷款年限任选。

  问10: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有什么区别,另外,我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自己选择贷款的还款方式?

  答: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从利率上看两种方式都是一样的,等额本息的月供是每个月都是定额的,等额本金则是逐月递减的,但后者开始还款压力较大,因前期还款多,故总利息相对等额本息少一些,但从时间价值上来看,两种方式差不多。您可以参照自己目前的经济情况及还款能力自行选择。还款方式一旦确定后就不能更改了。

  问11:现在的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提前还款能否缩短贷款年限,比如15年的能否缩至12或13年。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之内是4.0%,6至20年4.5%(2012年07月06日执行)。

  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以减少月供,不能缩短年限。若需提前还款,可与中心各办理点联系。

  问12:公积金贷款银行如何确定?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开发商选择的,可以在公积金网站(www.hfgjj.com)上面查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您在办理资金托管时选择的托管银行。

  目前中心以下受理点可以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徽行驻点办: 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长江中路90号)

  可受理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建行驻点办: 建行合肥三孝口支行二楼(金寨路326号)

  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东区服务点: 铁路分中心窗口(新蚌埠路128号)

  可受理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合肥公积金余额查询、缴费明细,办理指南,贷款额度,贷款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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