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罚款吗

导语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合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罚款吗?

  答:罚款的!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到:

  (一)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在人行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二)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三)遇红灯时,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四)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提前示意;

  (五)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礼让;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六)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雾、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通行规定。

  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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