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转让划拔土地上已建成房地产审批指南

导语 你们知道在转让划拔土地上房地产(已建成)审批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吗?想知道的朋友看看下面由合肥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些相关信息,说不定能帮到你呢。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

  所需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报书(原件4份)

  2、企业改制或破产重组的,需提交经批准的改制方案和职代会决议、资产处置批复及破产裁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土地使用权人房屋产权来源及其证明文件(房产已转让的,需提供房屋转让协议、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竞买成交确认书及公证书)(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4、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权属来源及证明文件(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复印件4份);可提供市规划部门已审定的建设项目工程定位图(复印件4份)

  6、土地估价报告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备案)(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4份)

  8、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4份)

  办理程序:查看流程图

  办理时限:报件齐备,7个工作日(不包括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市政府审批和缴纳出让金契税时间)

  联系电话:63537085

  办理地点: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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