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视力残疾标准

导语 合肥视力残疾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就跟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合肥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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