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定产假天数
导语 合肥法定产假天数一般是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法定产假天数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女职工产假产前假产后假怎么算
根据规定,女职工的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产假超过期限怎么算
值得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实际应享受的产假超过90天的,产前假应扣除15天,剩余的天数属于产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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